回避问题不是真正的尊重
金陵刻经处:吕建福
关于“佛教教育”,就佛教本身而言,必定是学修并重的,也即是通常所说的是“知行合一”的教育,这是由佛法的特质和“解行并重”的修学原则决定的。佛学非一般知识之学,而是由解而行以至证悟解脱的实践之学。近代学院佛教教育有侧重知识教育的倾向,有其历史原因。应该说是对传统丛林教育法久弊深、尤以明清以后下焉者不学无术、上焉者也笼侗真如、颟顸佛性,不重佛学义理、大多空疏之病的一种反动。
在近百年后的今天,学院式佛教教育如何实现学修并重、切实以佛法的特质来培育僧才则已是一个很重要也很迫切的问题。尤其在世俗社会普遍重视“知识”(所谓“知识社会”)而忘失“智慧”的时代,这关系到佛教如何站稳自己的本位、真正以佛法的修行来弘扬佛法、修己利人的根本。在这方面,学术界与佛教界的看法会有所不同,多年来在国内佛教学术会议上经常表现出来,在这次会议上也是这样。表面上这似乎构成了“教界”与“学界”对佛教学术研究态度的不同,就此我愿意多说几句,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强调佛教学术研究需有“体验与修持”的基础,往往是“教界”的看法,“学界”则将之归入“信仰”一边,以为是信仰上的问题,对之既尊重又慎重,不愿深谈。
实质上,无论教界、学界,关于佛教学术研究的基础问题,本身应该可以作为一个共通的问题来研究,这样有利于教界、学界的真正沟通和佛学研究的深入,回避不是办法,应该说也不是真正的“尊重”。学术研究以客观求真为基本态度,佛法也以“如实观”为根本精神,本来并无深入探讨的必然障碍。在我看来,通常将佛教界重视佛学研究需有“体验与修持”的基础归为“信仰问题”,这在学术上是并不正确的,也是没有明了真正的佛教精神的。而佛教界有些人强调佛学研究需有“修持”,若带着“信仰”的情见,以为不信佛便不能进行佛学研究,同样也是不明了佛法的真精神的。
我常以为,一个人开始不信佛法,而研究佛学,倘若真以客观求真的态度去研究,久之将为佛教教理的博大精深所折服,愈来愈明了佛法关于宇宙生命的正确道理,渐渐会亲近乃至相信佛法的,这就是“文字般若”的力量。由“见”而“信”才是“智信”。在原始佛教里,“信”的内涵就是“见”。
倘若研究佛法多年而不起信,以佛法的立场来看,应该说是尚未真正明了“佛法”的缘故。此外就佛学研究而言,也有领域的不同,除“法义”的研究外(传统之“义学”研究),还有佛教历史、人物、宗派、经典翻译等方方面面的研究,以通常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如语言学、文献学、社会学、史学等)对厘清佛教的某些史实、疏理佛教发展的脉络、辨析佛教与社会的关系等,往往能得到极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应引起佛教界的重视,可为佛教自身建设、佛教事业发展之重要参考。至于“法义”的研究,即作为佛教内涵的“佛法”关于宇宙和生命究竟说了什么,以及提供了怎样的方法去明了宇宙生命的真实,这方面的研究,无疑是需要有“体验和修持”的基础的,以通常的哲学、文献学、宗教学等学术方法来研究,是很难中其肯綮的。即如儒家学问之研究,离了体验,也很难把握其精义,何况发自人性对宇宙生命之深层悟证经验的“佛法”呢!
当年熊十力与冯友兰先生论儒家之“良知”,冯友兰将其作为一个学理“概念”来探讨,即遭熊十力呵斥,因为在熊十力的“体验”中,“良知”是人生一个真真实实的“经验”。佛法之“般若”、“空性”、“观照”等概念和方法以及禅宗研究中之公案禅理,倘无一定的体验和修持而作纯学术的所谓“客观”研究,大多是隔靴搔痒,得出的结论往往似是而非,这在学者本人却是不自知的。当“积非成是”以后形成了所谓的“学术研究传统”,对真正的佛法研究就构成了障碍,这在佛学界是屡见不鲜的。
即使就通常学术研究而言,当研究到“宗教”,若不重视宗教的“经验基础”,不去尝试对“宗教经验”哪怕作“比量”的了知,恐怕也很难说是客观求真的学术研究。所以我认为将教界注重佛学研究之“体验与修持”归为“信仰”问题是不正确的。若有此共识,我想学界和教界之间的一些矛盾和困惑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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