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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
“仁”:仁人、爱人、仁爱。自孔子倡导“仁”学以来,“仁”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孔子把“仁”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把“爱人”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归仁”作为最高的社会道德理想。讲“仁”,就是讲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对人的爱,由对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进而推及对他人之爱。“仁”,不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讲“仁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中国人至今仍视为有德者为“仁人”,无德者为“不仁”。“仁爱”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主要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特殊品质。
“义”: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礼记 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与仁并用,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仁义道德”、“仁至义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义”是合宜、应当、应该之意,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利他,不以损害和出卖他人尤其朋友来换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义”,还有情谊、恩谊之宜,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有“义”,使友谊友情友善纯久。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义”,是中华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现。
“礼”: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仪、礼制。“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会交往之道。礼与仁互为表里,仁心爱人是礼的内在精神,恭敬辞让是仁的外在表现。好礼、有礼、注重礼仪是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中华传统文化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礼”也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中国伦理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礼仪文化”。“明礼”,从广义说,就是讲文明。作为伦理制度和伦理秩序,谓“礼制”;作为待人接物的形式,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制,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智”:知者、明智、智慧、机智。“智”通“知”。中国古代思想家赋予“智”以丰富的道德和内涵。“智”在知道遵道。学而致知,不知不觉,智而不奸。“仁、义、礼、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要将这一切联系起来就需要“智”贯穿其中,否则即使有“仁、义、礼、信”加持于身,也都不可能通达无碍。新时期需要把中华民族的道德智慧同人文智慧、科学智慧聚成一体,开启新的智慧。
“信”:诚信、信任。《说文》讲:“人言为信”。“信”是立身之道、兴业之道、治世之道。诚信求和。诚信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交往准则。孔子把“信”列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四大科目”(文、行、忠、信)和“五大规范”(恭、宽、信、敏、惠)之一,强调要“言而有信”,“信则人任焉。”“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一诺千金”、“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推崇并发扬光大。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张的一种优良品德。一提“忠”,人们往往想到“愚忠”,其实这是误解。在孔子看来,不只是对“君”,对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忠”的问题。孔子时代,“君”并不稀奇,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实,孔子很反对愚忠,对路对心才能忠。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忠”讲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历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愿。忠于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包销祖国”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节”:节气、名节、操守、节制。崇尚理想、信念、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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