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语观双绝门
前面我们已经解释完了本论第三门“事理无碍门(观)”章的内容,下面我们接着解释第四门“语观双绝门”章的内容。
在前文中我们提到过,“语观双绝门”即是对应着“大乘顿教”,也就是说“语观双绝门”所阐述的即是华严宗大乘顿教的教理观法。
那何谓“大乘顿教”呢?大乘顿教,此教修证,皆一时顿成,不落渐次,也就是说,这是一个顿修、顿悟的教门,离言说,离心缘,一时顿解,一念顿成,所谓一念不生,即名为佛,故谓之为顿。此教不说法相,只辨法性,无八识、二无我之差别,亦无五法、三自性的葛藤,不立断证阶位,随时就路还家。《圆觉经》、《维摩诘经》等所说,维摩之默然不二说,圆觉之众生本来成佛说等,即是发挥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真面目,可谓此教教义
。此教异于始、终二教之渐次修成,亦不同于圆教之圆明具德,故另立为一教。在上门总述中我们有提到过,一直以来许多人都弄不清楚华严五教判与天台四教判有何区别,部分不求甚解的人往往简单肤浅地认为华严五教判,不过是吸纳了天台化仪四教中的顿教,将之安立于天台化法四教中的圆教之前而已,此种观点与看法具有极大的普遍性、代表性,而此观点与看法实则全然不知不解华严五教判中安立顿教的甚深意趣之所在,下面就针对此点我们来略作些辨析与说明。
我们知道天台判教中所立的顿教属于天台化仪四教之一,此之顿教是依于说法之形式和所对之根机的区别而作的判摄,其并非是基于教法教理的差异而安立的教判,换句话说,也就是说其本身并无独特的所诠教理,则其自亦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能诠教法。
而华严五教判之顿教,乃完全是基于从教法教理教义的差异角度来进行判摄安立的。相对于前之大乘始教、终教乃是依地位阶级渐次而立,而顿教则不依地位渐次而立。于华严宗而言,顿与渐之差别并非是被理解成基于说法形式上的渐说与顿说之差别(渐说者由小入大,藉浅阶深,渐向真实,此谓渐教;顿说者大不由小,深不藉浅,直显起初,此谓顿教),而是指基于教法教理本身之差别(特征)而言的,盖此顿教之教法乃是直指离言法性以为所诠,法性顿显顿成,离一切地位差别相,故名顿教。
由上辨析显然可知华严五教判之顿教与天台化仪四教所开之顿教,实在是名同而义别,而华严五教判自然亦绝非是简单地将天台化仪之顿教摄入化法四教中而成立也。天台之顿教,系顿说、直说之顿,依说主所对根机之区别而成立;而华严之顿教,系顿显、顿成之顿,乃依能诠教法及所诠教理之区别而成立。盖华严之顿教,有顿显佛境、顿成佛果之义(如《净名经》云:“一切众生,即菩提相”),于此顿教中,能诠之所以有顿显之益,正以其所诠有顿成之性。又天台之顿教,乃是相对于渐说而立;而华严之顿教,则是相对于教法教理的阶位差别而立。以若顿入真实法性,则一切阶位差别之相自当泯然不现故(如《楞伽经》云:“无所有何次”)。是知,华严、天台二宗所开、所立之顿教,其意义是有根本上的不同的。
另在上门总述中,我们尚有讲到华严五教中的终教与顿教,皆是明确指向和根依于大乘如来藏学说思想体系的,那二者之间又是何关系呢?换句话问,即是二者之间到底有何区别呢?其实顿教之与终教事实上不过是指向大乘了义教(即如来藏学说思想体系)之教理的二种互为补充,同时又有深浅之分的二种教法。二教虽同以如来藏一心为所诠,但终教所指向的乃是依言如来藏一心,而顿教所指向的则是离言如来藏一心。
作为大乘了义教之依言门,终教乃依言诠解说如来藏一心,且其对如来藏一心的诠释是依法相与法性的融通相即之关系来展开的,此乃属从因至果,虽于诸法体性上融通相即,自在无碍,然其尚存名义上的区别。故此教但得知见香,未得解脱知见香也。
而作为大乘了义教之离言门,顿教则通过其独特的教法直接和单独地指向于离言的如来藏一心,其不仅在诸法体性上融通无碍,不二无别,亦销泯一切诸法名义上的区别对待,直下悟到一念不生,诸法圆成,故顿入不二法门,离于一切能所对待,当体只是一如来藏心,亦不作一如来藏心解。何故?得解脱知见香故!
今此“语观双绝门”者,即离言绝虑,心无分别,能所双遣,当体只是如来藏心。何故?理是一心,真空妙有,妙有真空,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介尔动念,即乖理体故!
【夫语观双绝者,经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者是也。】
本门开篇即直接引经以释何为“语观双绝”尔。何为语观双绝耶?经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即是“语观双绝”者也。”
“言语道断”者,又作语言道断、言语道过、名言道断。谓言语之道断绝,即“言语思想所不能及”之意。《华严经(六十卷本)》卷五云:“远离取相真实观,得自在力决定见,言语道断行处灭。” 《维摩经·阿閦佛品》曰:“一切言语道断。”《大智度论》卷五云:“言语已息,心行亦灭。”此语常与“心行处灭”一词连用。
“心行”者,心念之异名,心者迁流于刹那,皆云心行。“心行处灭”,意指心行之处灭绝,谓远离概念思维之情境。《璎珞经》下曰:“一切言语断道,心行处灭。”《摩诃止观》卷五(上)曰:“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名不可思议境。”《仁王经》中曰:“心行处灭,言语道断。同真际,等法性。”(俗作“同断”者误)。《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本)云:“离心缘者,非意言分别故,心行处灭,非思慧境。”即谓法性真如之理,不可用言语说明,亦非分别思慧可知。《起信论疏笔削记》卷七亦云:“心行处灭者,以相是心之行处,行犹缘也;既离于相,心无所缘;所缘既无,能缘亦绝,无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按:“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一词,与佛典中常见之“言亡虑绝”一词之意亦同。)
“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即点明了顿教之独特的能诠与所诠也。顿教之独特的能诠者,即是上所引诸经中所开显“法性无差别”之义的诸经文(顿教中之“言教”),及《维摩》中以默显顿入不二法门的行持(顿教中之“默教”),此即顿教本有之独特的能诠教法。顿教之独特的所诠者,即是顿教隐于诸法自性差别,唯以平等法性为所诠;换句话说,顿教唯以离言法性无差别义为所诠。
又“言语道断”者,非是说要我们绝对无言语、不说话,只是说真如法性非是语言文字之所能及,故研经学教切不可执言废义也。“心行处灭”,亦非是要我们绝对无思、无念,其只不过是教我们不要取相(境)予以邪执分别,但当无所住相而生心尔。如《金刚经》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又如《坛经》云:“善知识,于诸境上心不染,曰无念。于自念上常离诸境,不于境上生心。若只百物不思,念尽除却,一念绝即死,别处受生,是为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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